根据人事处《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在个人提交《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》、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,经科研中心初审后,拟推荐人选如下:
1. 推荐姜宇懋同志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;
2. 推荐宋云蕾、罗燕同志认定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;
3. 推荐曾泰、胡加伟、李燕平、刘艳、缪丹同志认定助理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。
如有疑议,请联系:
科研中心:8169655
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三天
科研中心
2021年11月11日